1、违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出租、分租或转让自身名下的手机号码卡,因出售、出租、分租和转让行为,导致自身名下的手机号码卡被他人用于实施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构成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法律分析:短信骚扰属于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行政处罚。
3、不违法。固定电话号码是可以办理转让或过户手续的,这种现象在出租屋中常见。需要双方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去营业厅办理该业务。
4、如果使用手机电话、短信骚扰他人生活,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5项的规定,涉嫌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当事人报案后公安机关就应该给予行为人治安行政处罚。
5、为电信诈骗搭建固话,属于帮助犯,构成诈骗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6、未经允许给借款人的联系人打电话、发短息进行骚扰,也侵犯了借款人联系人的隐私权。 如果催收者的电话、短息中存在侮辱、谩骂借款人或借款人联系人的内容,则同时侵犯其名誉权,也属于违法行为。
1、不合法,因为座机也是我国号码资源的一种,是需要实名登记,并且保证本人登记本人使用的。而现在出现登记公司和实际使用人不同的情况,这是不允许的。因为座机是公司向运营商申请,用于本公司正常业务沟通的,是不能外借的。
2、违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出租、分租或转让自身名下的手机号码卡,因出售、出租、分租和转让行为,导致自身名下的手机号码卡被他人用于实施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构成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联通提醒自己禁止将自己的固定电话号码出租给他人使用,也是为了自己的安全考虑,保护自己信息和隐私安全。通过限制出租行为,可以防止他人滥用自己的电话号码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不良行为。同时,也是维护通信网络和服务质量。
因此,辽宁联通向用户发出这条提醒短信,旨在提醒用户不要出租手机卡,保护自己的账户和信息安全。
法律分析:为快速治理通信信息诈骗号码,网安部对漫入到“诈骗聚集地”或“高危漫游地”,并在这些地区基站位置下有通话行为,且2个月内没有本地通话记录,以及入网时间在最近三个月内的号码进行关停处置。
买手机送的电话卡,如果是用你自己的身份证件办理的你就正常使用就可以,不要出租,出借,出售电话卡。不使用的话就注销掉,注销了之后对本人就不会有什么影响了。
这可能是一种诈骗手段。在中国,公安机关不会通过电话或短信要求您提供个人信息或支付任何费用。如果您没有出租或出售您的电话卡,那么您很可能没有参与任何违规行为。
不一定。辽宁联通提醒可能是针对某些安全问题或账户异常情况而发出的。如果您担心您的电话号码被非法利用,请及时联系辽宁联通客服进行咨询和处理。
反诈类公益短信提醒,是提醒您保管好自己名下的号卡,不要随意将手机卡提供给别人使用,以免被不法分子用来做其他用途。
法律分析:单纯给别人用电话卡是不违法的,但由此产生的后果可能会不利,但电信业务经营者是违法的。
电话号码给朋友用了不一定会干违法的事借手机卡给别人使用,只可能会造成你的一些损失,如果是你自愿借的,这个也不构成违法犯罪。如果别人用你的手机卡去做其他的事情,那你后果自负,所以手机卡是不可以轻易借给别人的。
实名制手机卡给别人用不违法,但值得注意的是,涉及该手机卡的违法犯罪会算在你头上。根据国家规定,手机SIM卡必须实名办理,实名制有利于打击通讯信息诈骗。
假如办的电话卡给别人用是否会坐牢要视实际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如明知对方是犯罪,仍提供手机给其使用,也涉嫌犯罪,要承担法律责任。如不知对方是犯罪,只是借用手机提供者,没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