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e租宝第一次清退于2020年1月16日启动。2020年1月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e租宝”案首次资金清退公告。1月16日,对在“e租宝”和“芝麻金融”网络平台参与集资且已经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进行资金清退。
2、e租宝已经开始进行资金清退工作。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告,e租宝案已经进入资金清退的实质阶段。清退工作从2020年1月16日开始,针对的是在e租宝和芝麻金融网络平台参与集资且已经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
3、e租宝受害人收到退款今日成为微博热搜关键词。一位投资人透露,他们收到的退款正好是投资总额减去提取收益的35%。 在百度e租宝贴吧,众多投资者分享了自己从昨晚开始陆续收到的退款,金额均为投资金额的35%,杭州也有网友收到退款。
4、截至2025年4月,e租宝共进行了两次返款。首次返款:2020年1月1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放了首笔退赔资金,退赔比例为35%。第二次返款:2025年3月3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e租宝”案第二次资金清退公告》,宣布开始登记,并于近期陆续发放第二次退赔资金。
5、“e租宝”第一次返款时间为2020年1月16日。2020年1月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e租宝”案首次资金清退公告,宣布于1月16日对在“e租宝”和“芝麻金融”网络平台参与集资且已经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进行资金清退。
6、公告中称,本次资金清退自2020年1月16日开始,资金清退对象为在“e租宝”和“芝麻金融”网络平台参与集资且已经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有投资人表示:“这几年过去了都快忘记了,就跟捡了钱似的。
年e租宝第二次退赔比例为5%。2025年3月3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e租宝”案第二次资金清退公告》并开始登记,近期陆续发放第二次退赔资金。据“e租宝”出借人4月7日反馈,第二次退赔的资金已到账,退赔比例确定为5%。e租宝案首次退赔时间是在2020年1月16日,退赔金额是35%,二次退赔时间间隔了5年多,两次总退赔比例达40%。
该案件经过司法程序,对涉案资产进行了追缴、变现等工作,并多次开展资金清退。在2024年7月1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了“e租宝”案第四次全国集资参与人资金清退工作,清退比例按照参与人受损金额的15%计算。后续是否还有清退安排,要以司法机关发布的正式公告和通知为准。
第一批退款比例为367%,第二批退款比例降低至227%。这一变化反映了e租宝在资金链断裂和运营风险凸显的情况下,无法如期支付投资者的本金和利息,导致大量投资者选择退款。 e租宝事件的影响不仅限于前两批投资者,其他相关人士也遭受了波及。
e租宝截至2025年4月7日,总退赔比例为40%。其中,首次退赔于2020年1月16日进行,退赔金额比例是35%;第二次退赔于2025年4月7日发放,退赔比例为5%。e租宝案件从2015年12月被查封,历经送检、一审二审等多个司法程序,于2018年2月立案执行。
员工暂时不会列入e租宝退款清退资金的范围,这是e租宝不给员工返还的原因。2022年,e租宝第二批返还比例最高指示相差68%。如果投资了类似e租宝的平台,收到了e宝第一批返还的信息,最新的e租宝案件返还消息显示。目前e租宝尚未通知将分几次进行清退,第二次返款的具体时间还未确定。
截至目前公开信息,e租宝有三次返款。e租宝是钰诚集团下属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络平台,该平台在2014年成立后开展非法集资活动,2015年底相关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此后,司法机关积极推进案件办理和资产追缴返还工作。在2019年11月、2020年12月、2022年7月,相关部门进行了三次资金清退工作。按比例清退集资参与人的损失,清退比例逐步有所提升。
截至2025年4月,e租宝共进行了两次返款。首次返款:2020年1月1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放了首笔退赔资金,退赔比例为35%。第二次返款:2025年3月3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e租宝”案第二次资金清退公告》,宣布开始登记,并于近期陆续发放第二次退赔资金。
截至2025年4月,尚无官方消息表明e租宝会有第三次返款。e租宝案件于2025年4月进行了第二次退费,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告,4月7日到4月20日分两批发放,清退对象涵盖所有在“e租宝”和“芝麻金融”受损的集资人,此前被排除在外的员工和理财师也在名单中。
e租宝一共进行了多次返款,目前已知至少有一次返款,且可能有后续返款计划。首次返款 e租宝首次资金清退于2020年1月16日进行,这次清退针对的是在“e租宝”和“芝麻金融”网络平台参与集资且已经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受害人。
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发布“e租宝”案第二次资金清退公告。具体清退信息如下:清退时间:自2025年4月7日开始,分两批次清退。4月7日至4月13日完成第一批次,4月14日至4月20日完成第二批次。清退对象:在“e租宝”和“芝麻金融”网络平台参与集资的受损集资参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