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震预案一般指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地震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国家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地震局:承担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负责在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时,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
2、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的抗震救灾工作。地震局承担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在必要时成立,同样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的抗震救灾工作。在地震灾区,会成立现场指挥机构,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3、其中,管理指挥人员消防救援衔设三等十一级,第一等即“总监、副总监、助理总监”。根据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退出现役,成建制划归应急部,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